保证合同违约责任存在多种情形。
一般
保证责任下,只有当
债权人先对
债务人财产依法进行
强制执行,仍无法让债务人履行
债务时,保
证人才会承
担保证责任。
要是债权人没先去
起诉债务人,而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有权利拒绝。
连带保证责任方面,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却没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况,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在这个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保证人就免除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就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而当保证范围约定不明时,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人要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总之,了解这些保证合同违约责任情形,有助于明确各方
权利义务,避免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