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位权能针对次
债务人行使,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类似我们说的“第四人”。
2、法律规定,要是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还损害了
债权人利益,那债权人就能去法院,用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不过这债权要是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就不行。
3、代位权行使范围得按债权人的债权来,行使代位权花的必要费用,得让债务人承担。
4、行使代位权有条件。
5、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得合法,然后债务人得是懒于行使到期债权,而且债务人的债权得已到期,还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6、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得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审查判断代位权成不成立等情况,然后做出裁判。
7、简单说,就是债权人觉得债务人该收的钱没收,影响到自己了,就能去法院,让法院帮忙向次债务人要钱,但得符合这些条件,走法律规定的程序,最后由法院决定能不能成功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