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
离婚案件中,即便存在
家暴行为的一方,依然具备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格。
(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原则上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三)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对于
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首先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则需由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四)其中,家暴行为被认定为过错行为。
(五)一旦因家暴致使婚姻关系解除,无过错方依法享有请求
损害赔偿的权利。
(六)此权利的存在,会对
财产分配的比例产生影响。
(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倾向于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八)这是因为法院通过这种方式,对家暴这种严重违背婚姻关系中基本义务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进而给予无过错方更有力的保护。
(九)综上所述,家暴方虽然在法律上有参与
财产分割的资格,然而鉴于其家暴的过错行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必然会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而无过错方则能够因此获得更多的保障,以此维护自身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