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遭到
人身损害的赔偿事项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事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丧命的赔偿事项包括:除第1项花费外,还包括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命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解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法花费。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到
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