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这点与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如果企业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的,引发的仍然是挪用资金罪,而不是挪用公款罪。这点需要特别加以注意。
在实践中,挪用类的犯罪主体多为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例如,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因为他们由于职务上的关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比较了解,而且具有一定的资金使用、划拨、调动的权力,具备挪用的便利条件。当然,其他工作人员,特别是保管、经手资金的工作人员,例如财务人员、业务员,也可以利用企业监管措施上的漏洞和自身职务上的便利,引发挪用类犯罪的风险。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
158****4602
180****7168
180****2731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