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流程是这样的:一般来说,申请人得在自己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一天起,算起来 60 天内去提出申请,不过要是法律有其他规定的话,就按照法律来。
申请的时候,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等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之后,会在 5 天之内去审查一下,然后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
要是受理了,复议机关就会在 7 天之内把申请书的副本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得在 10 天之内把答辩书之类的材料交上去。
复议机关从受理的那天开始,会在 60 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
要是情况比较复杂,经过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0 天。
复议决定的种类有维持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等。
要是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满意,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去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国务院来裁决。
总的来说,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个很重要的办法,必须得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