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如何确定

4.9k浏览 帮助48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

  一、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

  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方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

  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

  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

  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行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二、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本

  1、针对收购特点和关注问题,由律师草拟并购合同草案,提供给境内公司股东充分讨论,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2、结合谈判过程,最终确定外资并购合同。

  三、完成外资并购审批

  1、审批机关的确定

  按照《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72号)征求境内公司外资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具体审批机关。

  2、应报送的资料

  以股权并购为例,外资并购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3)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7)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1)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12)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

  (13)境外投资者与所并购境内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4)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

  (15)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

  (16)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1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8)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19)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或非自然人股东的不需提供);

  (20)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1)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2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被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境内公司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原登记管理机关没有登记管辖权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0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同时附送该境内公司的登记档案。

  四、缴纳外资并购资金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第16条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在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的,对与资产对价等额部分的出资,投资者应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价支付期限内缴付;其余部分的出资应符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因此,外国投资者应当遵守上述并购价款支付的时间性规定。

  五、办理后续登记手续

  股权并购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如何确定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081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17人选择咨询律师
65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如何确定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8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通188****12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74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24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是哪些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是:1.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进行调查;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
39浏览 2025-01-13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
公司收购流程: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五、签订收购协议。
9浏览 2025-01-22
怎样审查企业并购程序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1浏览 2025-02-03
什么是企业并购,企业并购会带来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是企业并购,企业并购会带来什么风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 企业并购风险 (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企业并购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忽略这一环节的隐性的风险而给自身的正常发展带来麻烦和困境的情况。概括而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风险主要有: 1、并购动机不明确而产生的风险 一些企业并购一动机的产生,不是从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出发,通过对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研究,在分析企业的优势和劣势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需要形成的,而是受宣传的影响,只是在概略的意识到并购可能带来的利益,或是因为看到竞争对手或其他企业实施了并购,就非理性地产生了进行并购的盲目冲动。这种不是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而产生的盲目并购冲动,从一开始就着导致企业并购失败的风险。 2、盲目自信夸大自我并购能力而产生的风险 有的企业善于并购,有的企业不善于并购,可以说是基于提升和完善核心竞争力的的要求,但并购本身也是一种能力。既然是一种能力,很少企业是生而知之的。从我国一些实例看,一些企业看到了竞争中历史企业的软弱地位,产生了低价买进大量资产的动机,但却没有充分估计到自身改造这种劣势企业的能力的不足,如资金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从而做出错误的并购选择,陷入了低成本扩张的陷阱。 (二)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企业实施并购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协同效应,具体包括:管理协同、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协同就如同鼓动,非常罕见。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并购企业没有对企业实施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加以识别和控制。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1、信息不对称风险 所谓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给并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被并购企业很容易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向并购方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甚至杜撰有利的信息。企业作为一个多种生产要素、多种关系交织构成的综合系统,极具复杂性,并购方很难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逐一辨别真伪。一些并购活动因为事先对被并购对象的盈利状况、资产质量(例如有形资产的可用性、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债权的有效性)、或有事项等可能缺乏深入了解,没有发现隐瞒着的债务、诉讼纠纷、资产潜在问题等关键情况,而在实施后落入陷阱.难以自拔。 2、资金财务风险 每一项并购活动背后几乎均有巨额的资金支持,企业很难完全利用自有资金来完成并购过程。企业并购后能否及时形成足够的现金流入以偿还借入资金以及满足并购后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对资金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说,财务风险主要来自几个方面:筹资的方式的不确定性、多样性,筹资成本的高增长性、外汇汇率的多变性等。因此,融资所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三)企业并购后整合过程中的“不协同”风险 企业并购的一大动因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并购后的企业必须要实现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协同,然而在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未必一定达到这一初衷,导致并购未必取得真正的成功,存在巨大的风险: 1、管理风险 并购之后管理人员、管理队伍能否的得到合适配备,能否找到并采用得当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能否具有一致性、协调性,管理水平能否因企业发展而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存在不确定性,都会造成管理风险。 2、规模经济风险 并购方在完成并购后,不能采取有效的办法使人力、物力、财力达到互补,不能使各项资源真正有机结合,不能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的共享补充,而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种风险因素的存在必将导致并购的失败。 3、企业文化风险 企业文化是在空间相对、时间相对漫长的环境下形成的特定群体一切生产活动、思维活动的本质特征的总和。并购双方能否达成企业文化的融合,形成共同的经营理念、团队精神、工作作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同样会带来风险。企业文化是否相近,能否融合,对并购成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特别是在跨国、跨地区的并购案中。 4、经营风险 为了实现经济上的互补性,达到规模经营,谋求经营协同效应,并购后的企业还必须改善经营方式,甚至生产结构,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调整资源配置,否则就会出现经营风险。
315浏览
如何审查企业并购程序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25浏览 2025-05-08
企业并购的含义,企业并购会带来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 企业并购风险 (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企业并购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忽略这一环节的隐性的风险而给自身的正常发展带来麻烦和困境的情况。概括而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风险主要有: 1、并购动机不明确而产生的风险 一些企业并购一动机的产生,不是从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出发,通过对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研究,在分析企业的优势和劣势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需要形成的,而是受宣传的影响,只是在概略的意识到并购可能带来的利益,或是因为看到竞争对手或其他企业实施了并购,就非理性地产生了进行并购的盲目冲动。这种不是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而产生的盲目并购冲动,从一开始就着导致企业并购失败的风险。 2、盲目自信夸大自我并购能力而产生的风险 有的企业善于并购,有的企业不善于并购,可以说是基于提升和完善核心竞争力的的要求,但并购本身也是一种能力。既然是一种能力,很少企业是生而知之的。从我国一些实例看,一些企业看到了竞争中历史企业的软弱地位,产生了低价买进大量资产的动机,但却没有充分估计到自身改造这种劣势企业的能力的不足,如资金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从而做出错误的并购选择,陷入了低成本扩张的陷阱。 (二)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企业实施并购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协同效应,具体包括:管理协同、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协同就如同鼓动,非常罕见。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并购企业没有对企业实施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加以识别和控制。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1、信息不对称风险 所谓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给并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被并购企业很容易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向并购方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甚至杜撰有利的信息。企业作为一个多种生产要素、多种关系交织构成的综合系统,极具复杂性,并购方很难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逐一辨别真伪。一些并购活动因为事先对被并购对象的盈利状况、资产质量(例如有形资产的可用性、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债权的有效性)、或有事项等可能缺乏深入了解,没有发现隐瞒着的债务、诉讼纠纷、资产潜在问题等关键情况,而在实施后落入陷阱.难以自拔。 2、资金财务风险 每一项并购活动背后几乎均有巨额的资金支持,企业很难完全利用自有资金来完成并购过程。企业并购后能否及时形成足够的现金流入以偿还借入资金以及满足并购后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对资金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说,财务风险主要来自几个方面:筹资的方式的不确定性、多样性,筹资成本的高增长性、外汇汇率的多变性等。因此,融资所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三)企业并购后整合过程中的“不协同”风险 企业并购的一大动因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并购后的企业必须要实现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协同,然而在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未必一定达到这一初衷,导致并购未必取得真正的成功,存在巨大的风险: 1、管理风险 并购之后管理人员、管理队伍能否的得到合适配备,能否找到并采用得当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能否具有一致性、协调性,管理水平能否因企业发展而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存在不确定性,都会造成管理风险。 2、规模经济风险 并购方在完成并购后,不能采取有效的办法使人力、物力、财力达到互补,不能使各项资源真正有机结合,不能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的共享补充,而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种风险因素的存在必将导致并购的失败。 3、企业文化风险 企业文化是在空间相对、时间相对漫长的环境下形成的特定群体一切生产活动、思维活动的本质特征的总和。并购双方能否达成企业文化的融合,形成共同的经营理念、团队精神、工作作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同样会带来风险。企业文化是否相近,能否融合,对并购成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特别是在跨国、跨地区的并购案中。 4、经营风险 为了实现经济上的互补性,达到规模经营,谋求经营协同效应,并购后的企业还必须改善经营方式,甚至生产结构,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调整资源配置,否则就会出现经营风险。
443浏览
怎么审查企业并购程序
公司被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二、审核程序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35浏览 2025-05-14
境外企业境外发行证券或上市交易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境内企业可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交易。证券法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境内企业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交易,是指境内企业以自己公司的名称和身份到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是指境内企业利用境外设立的公司的名义等方式在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 为了搞好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交易工作,1992年,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性文件,对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交易,作了具体规定。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实际做法,境外上市的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潜力,急需资金,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等条件。境外上市企业要经过推荐预选程序: 1.申请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所属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地方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部门直属企业由有关企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推荐;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初步确定预选企业,报批准; 4.批准后,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文通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开始进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交易是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一种新形式,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了防止境内企业一哄而上到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交易,家和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法总结了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上市交易的经验,规定国家对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实行统一管理,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对违反规定的,以擅自发行股票论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部门领导,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当事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2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88****6441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77****5661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56****838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