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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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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9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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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三、监事会。
45浏览 2024-10-14
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4、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每届为三年。监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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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必须注销吗
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必须在回购之后十日内将回购的股份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6浏览 2025-01-22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必须实缴
不需要实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设立也就是认缴制。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12浏览 2024-10-27
股东会是否必须投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的投票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任何人不能干涉。所以如果股东有事不能参加股东会,可以不投票相当于弃权,甚至即使参加了股东会也可以弃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制度,所以一般来说个别股东不投票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如果出现了因该股东不参加表决而无法推进公司的决策和业务,那么法律只能说无可奈何,因为这是你需要承担的投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 (二)可以看出,法律对于公司内部的关于无常召开股东会、无法做出有效表决等事项不予强制处理,除符合条件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出解散公司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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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实缴
不需要实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设立也就是认缴制。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34浏览 2024-10-15
回购股份必须注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回购股份必须注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股权回购后是否需要注销,要看上市公司赎回股票是出于什么原因。 第一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也就说你回购自身股份目的是为了注销之后减少注册资本的,而不是为了持有自身股份的,可以回购,但是必须在回购之后十日内将回购的股份注销。 第二公司为了股权激励而回购股份的。也就是公司回购自身股份然后作为股权激励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样的,公司必须在回购之后一年内将这部分股份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或者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第二、三种情况事实上也是在技术上回购然后还是要注销的,必须在六个月内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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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实缴
不需要实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设立也就是认缴制。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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