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驾驶证,先在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再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入。
1、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并须在驾驶证
有效期内和审验有效期内办理。同时履行以下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
户口迁移证或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交验驾驶证。
2、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的车辆管理所,经审核各项登记项目后同意转出的,应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连同规定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一并装封后,由申请人携带交给新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转出的驾驶证副证应加盖有转出字样的印章,转出的驾驶证的转入地未受理前仍属转出地管理。
3、将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或暂住地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