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果约定了
保证期限的,在保证期限内未要求保
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期的,保证期限是自
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
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
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