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试用期有
工资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
劳动报酬和
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
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
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