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公司的
法人和股东是诈骗案件中的
主要责任人或者负责人的,首先要认定主、
从犯,再依据诈骗财产数额
量刑。定罪有两种情况:
(一)股东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
犯罪行为,此时股东属于
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
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
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二)股东不知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的不构成
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三十一条
【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判处
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