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存在自动
离婚一说。如果离婚只能通过
诉讼离婚和
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即使符合上述法定
离婚理由,也需要男女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如果能够协议的,可以共同到
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
离婚协议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