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
量刑原则:
1、看自首人的
犯罪事实;
2、自首的时间;
3、自首的原因以及动机;
4、交代自首的
犯罪情况;
5、犯罪分子的自首态度;
6、犯罪分子是自首还是如实供述。
根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