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刑人员在监狱内使用手机的不会构成
犯罪,但违反监狱管理的规定,要接受相应的
处罚。
正在服刑的罪犯,除必须的生活用品之外,其他物品如手机、首饰等有可能使罪犯与外界联系或者构成安全隐患的物品,都应由管理局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
家属。具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通讯工具,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讯与外界联系时,必须报经主管同意并有管教在场。
2.印发《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禁止罪犯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现金、毒品等
违禁品。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私藏、吸食毒品的,给予禁闭处罚,从解除禁闭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请
减刑、
假释(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私藏其他违禁品的,视情节给予
警告、记过、禁闭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