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需要的
证据有: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应该以
书面形式做出并签字按手印。
2、
书证、
物证;在嫌疑人身上或者住所搜集到与盗窃有关的
赃物、作案工具等。
3、
证人证言,嫌疑人在实施
犯罪的过程中,有目击
证人看到其作案过程,并就其了解的安案件情况,向有关人员或者
司法机关的陈述。
4、
被害人的供述;例如被害人遭窃之后,其描述的丢失物品与在嫌疑人身上或者住所搜集到的赃物基本一致,或者其他情况。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的其他证据资料。
6、根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7、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