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受害人应该告谁的情形如下:
1、
机动车送维修、保管期间,因修理人、保管人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修理人、保管人承担责任。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由擅自使用人承担
赔偿责任,车主
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
逃逸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