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虚开的税款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