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
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
暴力、
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
财产权利,因而两者是十分近似的
犯罪。区别两者的关键有几个方面:
(1)犯罪手段不同,绑架罪以
绑架人质为手段,抢劫罪不包括这样的犯罪手段。
(2)强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索要的财物是在第三人的控制之下,罪犯通常要求第三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后者抢劫的财物通常是在
被害人的直接控制之下,罪犯当时直接从被害人处强取。
(3)侵害对象不同,绑架罪的犯罪对象包括
被绑架人质和人质的亲属及相关人等,表现为双重或多重被害人,而抢劫罪的犯罪对象不具有这样的特点。
(4)侵害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而抢劫罪则不一定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