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债务作
抵押担保的效力如下:1.
抵押权与其
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随之消灭。2.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3.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4.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