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
刑事案件上诉后
二审都要开庭,有的开庭,有的不开庭。非
死刑案件,如果
上诉人对
一审认定的事实、
证据没有异议,只是以
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话,二审通常不会开庭,而是书面审理。上诉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
定罪量刑的,二审应当开庭。
判处死刑案件上诉的,二审应当开庭。
检察院抗诉的,二审应当开庭。具体哪天开庭不一定,但案件会在四个月之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
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
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
当事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上诉、
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