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
3、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
盗窃、
贪污、
挪用公款、
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在我们进行认定
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