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手续

段文超律师
1.5k浏览 帮助1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手续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1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08人选择咨询律师
33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手续
一键咨询
  • 171****0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6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34****18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67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36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监外执行手续在中院办理吗
39浏览 2025-05-19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
[律师回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第二百一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
357浏览
监狱监外执行怎么办手续
监外执行须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处理。首先,应当由服刑中的犯人所在的监狱提交书面申请,并上报至本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监狱管理部门进行审批。针对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存在诸如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内的母亲等特殊情况,则可暂时予以监外执行。其次,罪犯本人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医疗诊断证明等。在此过程中,将对罪犯的具体状况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以确保其完全符合监外执行的各项要求。
25浏览 2024-09-21
监外执行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监外执行手续怎么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手续如何办理 一、监外执行的手续、程序 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局决定的。 对于由人民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或者 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之 一,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是关于人民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因发现其具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人民在判决时并未发现罪犯应当暂予监外执行,而是在对公安机关送交的罪犯进行人监身体检查时,发现其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拒绝收监。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不予收监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交付执行的人民作出是否收监执行的决定。对于决定收监的,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将罪犯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规定,对于正在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处理程序是: 第 一,由罪犯所在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 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第 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 四,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3份送交报请审批单位。 第 五,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 六,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由负责寻找。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 一,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处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 2、为逃避惩罚自伤自残的。
461浏览
监外执行检察院需要什么手续
19浏览 2025-06-03
监外执行手续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监外执行手续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手续如何办理 一、监外执行的手续、程序 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局决定的。 对于由人民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或者 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之 一,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是关于人民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因发现其具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人民在判决时并未发现罪犯应当暂予监外执行,而是在对公安机关送交的罪犯进行人监身体检查时,发现其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拒绝收监。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不予收监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交付执行的人民作出是否收监执行的决定。对于决定收监的,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将罪犯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规定,对于正在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处理程序是: 第 一,由罪犯所在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 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第 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 四,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3份送交报请审批单位。 第 五,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 六,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由负责寻找。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 一,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处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 2、为逃避惩罚自伤自残的。
401浏览
监狱监外执行怎么办理手续
监外执行需经复杂手续。罪犯先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依据。狱方初审,包括诊断健康状况、评估生活自理能力等,再将资料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审批。若罪犯满足条件,狱方依法裁决。
49浏览 2024-10-18
监外执行的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长同意,依据服刑人员的病残情况,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做病残鉴定; 2、根据病残鉴定结论,集体研究审查; 3、经研究同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要确定取保人,并办理取保手续; 4、将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省管理局审批。省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审批小组每月集体研究一次,有死亡危险的及时办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5、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取保人带回,并及时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取保人要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暂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亟待完善 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多见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文件之中,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尽完善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监外执行在实践中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以下两种情况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脱管罪犯上网追逃问题。 2、人民在判决的同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续保问题。
346浏览
监外执行怎么办理离监手续
35浏览 2025-06-09
怀孕监外执行流程是什么,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和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践中,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已经怀孕的,那么怀孕监外执行流程怎么走?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监外执行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怀孕监外执行流程怎么走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在、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3、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和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办理监外执行,是刑法对特殊情况的优待,所以被执行人要严格按照监外执行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办理,好好改造。
1.4k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77****6608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58****8892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7****4383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