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
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2条:公安机关侦查
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
固定证据。及时对性侵害
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对未成年
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提取体液、毛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内的残留物等生物样本,指纹、足迹、鞋印等痕迹,衣物、纽扣等物品;及时提取住宿登记表等
书证,现场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及时收集被害人陈述、
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
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