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绑架罪共犯的
判刑,要根据每个
犯罪分子在
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
行为人的
主观恶性等进行判刑。
《
刑法》239条规定:
(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
2)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其中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除此以外的
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
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