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在单位构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情况下,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
刑事责任。对单位主要是处以
罚金。
(一)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