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涉及面也很广,也远远不止七种。
下面就列举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非法集资方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集资养老等形式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
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等。
总之,非法集资形式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