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交警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对方拒绝
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
2.
起诉经过调解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的,事故
当事人可以提起
诉讼。
(1)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3)符合
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
诉讼费,交费后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
驳回起诉。对裁定不服的十日内可以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5)受理后,提前三日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
开庭时间、地点等,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三日进行公告。
3. 向保险公司申请
代位追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但是经济能力不佳,只购买了交强险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进行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
追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