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事故后果负
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
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
发生交通事故,负有
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
机动车所有人承担
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
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
刑事责任或
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
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
违章行为的
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
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
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
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