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判决生效后,按
判决书判决
诉讼费的负担,
当事人可以将判决书、
身份证件等
递交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批后会退回,但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快的几天,慢的会要几周。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由对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
【法律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
二审人
民法院决定将案件
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
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
案件受理费。
第
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
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