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具体情况而定。开庭的次数要根据毒品的数量等具体情节确定。
2、如果贩毒的数量小,情节轻微,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即只需开一次庭即可。
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予以
刑事处罚。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
暴力抗拒检查、
拘留、
逮捕,
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