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团伙
偷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
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
团伙盗窃的总数额
处罚。
2、对
共同犯罪中的其他
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
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
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
量刑幅度,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团伙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犯本罪,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
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