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感情破裂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一方
重婚或者出轨的录像、照片、知情人的
证人证言,出轨方与第三方的
居住证明,租房或
买房证明,入住酒店信息等;
(2)
家暴的,有法医或者之前医院的就诊记录、
伤情鉴定、
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3)涉及有恶习的,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吸毒、赌博行为
处罚证明、
刑事犯罪证明、行政
处罚决定书等;
(4)
分居满两年的,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二年的,有相关的证人证言、
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