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
当事人或
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
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
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
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
民法院
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
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
法院执行局向
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