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一口罩厂打工,生产的口罩都是经过厂里检查合格的,后来老板说因质量问题,被工商部门查出厂里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老板压两天工资不给,说是法律规定出了质量问题,员工要和老板一起承担责任,所以工资不给了。请问律师,哪个发律有这条规定吗?扣压我们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我国严禁任何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回收口罩进行二次销售。 如果违反将会受到以下几种处罚: 第 一,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种行为因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无效,卖家应当承担退款、违约、赔偿等民事责任。 第 二,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如果行为人收集、销售少量废弃口罩,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因为其行为违反了当地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期间所制定的相关决定、指令,那么可以在公安机关核实并固定相关证据后,予以行政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 第 三,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以及两高两部最近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期间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条规定,该种行为还可能会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