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什么方面加以确定

段文超律师
809浏览 帮助8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方面确定,因为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的所有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什么方面加以确定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4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382人选择咨询律师
39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什么方面加以确定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80****40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14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63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哪些方面加以确定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11浏览 2024-09-23
遗产范围应当如何确定
15浏览 2025-07-30
应该如何正确增加经营范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所以,当我们要经营的业务不在我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时,我们就要到工商局进行营业范围变更。 二、方法和步骤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7、除了变更税务登记证,还要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471浏览
购房面积增大几个范围正确
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都会明确指出,最终的房屋建筑面积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权威检测后确定。然而,萎缩或扩张的程度会被设定为不超过原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这个上限。因此,若后期新增长的建筑面积落在原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以内,这是一种符合规范、常态的变化。您只需要额外支付超出原始建筑面积的那部分款项即可。
6浏览 2024-06-26
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范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加收滞纳金的范围 (一)加收滞纳金的税、费种类范围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征管法》对加收滞纳金的范围仅指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依法由税务局征收、代征的费,不能加收滞纳金。 (二)未按期预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实际工作当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需要预缴,如何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93号)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这个规定与现行《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置疑的。
490浏览
共同犯罪的责任范围应当怎么确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1、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2浏览 2024-10-22
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范围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加收滞纳金的范围 (一)加收滞纳金的税、费种类范围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征管法》对加收滞纳金的范围仅指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依法由税务局征收、代征的费,不能加收滞纳金。 (二)未按期预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实际工作当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需要预缴,如何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93号)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这个规定与现行《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置疑的。
496浏览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应当如何确定
28浏览 2025-06-20
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范围要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范围要怎样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加收滞纳金的范围 (一)加收滞纳金的税、费种类范围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征管法》对加收滞纳金的范围仅指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依法由税务局征收、代征的费,不能加收滞纳金。 (二)未按期预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实际工作当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需要预缴,如何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93号)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这个规定与现行《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置疑的。
463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82****3167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76****5372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82****8287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