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
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
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在实践中,亲友探视的通常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根据
刑法规定,判据拘役的,罪犯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至两天探亲的,但现实执行情况堪忧,几乎没有看守所、
拘留所等或执行这个规定。其后果,就是亲友不得不到看守所进行探视。
2、亲友可以在什么时候探视,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所以可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再去探视,免得白跑一趟。
3、根据
监狱法等相关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
监护人才能行使
探监权。但现在大部分监狱看守所,也都允许朋友进行探视。
4、探视是有探视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都可以探监。
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生效,是指
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
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
抗诉,
法院判决书生效。若是
二审判决的,
判决书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
在押人员时,要带
身份证(包括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士兵证等),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没有身份证件的,是不允许进行探视的。
如果亲友准备探视被判处拘役的在押犯人,可以先电话联系执行拘役的看守所问清楚探视的规定,或者向当地专业的
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合理安排好探视的时间。在探视时,最好带上衣服和钱,以便给予在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