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通过与
债务人协商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凭借
借条等
证据,写好
起诉状,
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
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
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
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
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