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人生命安全犯法。如果真的是被别人威胁、干扰了正常生活或是威胁到了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应当向公安局进行
报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被
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
赔偿。
法律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