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驾驶证实习期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
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
根据公安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
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而保险公司一般也将该情形作为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在
保险条款中进行列明。除此之外,只要是在A2准驾车型之内的车辆,只要不是驾驶员单独上高速公路的,在实习期内可以正常驾驶。所以,
当事人虽然持有的是A2实习期驾驶证,但驾驶车辆不属于上述情形,且不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不属于
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公司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就必须根据保险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不赔偿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
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具有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公司免责情形的,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拒赔。拓展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
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