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上任何时候都可以
提出离婚,但是法律明文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以及分娩之后一年内男方都不得
起诉离婚。尽管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双方未能就
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单方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二、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