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地抓获现行
犯罪分子和重大嫌疑分子,及时取得罪证,查明案情,防止新的危害发生,
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本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先行
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