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
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
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
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凡是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