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由此可见,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在
刑事制裁之列。
关于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的区分,我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因摩托车属于
机动车辆,因
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同样能构成
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