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
管制的
犯罪分子,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对管制的执
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刑法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
主刑执行期间。刑
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或者
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
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
徒刑、
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