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我国法律规定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篷已属于对
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改装。行人在步行的过程中,有电动自行车经过,雨篷的边角刮能擦到行人的眼角位置,造成行人的眼部受伤。在(电动车)支撑杆上再加装一把雨伞,这也是很危险的。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2. 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3. 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