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检察院不代表已经定罪。公安机关将
案卷移交检察院,只说明公安机关已
经侦查完毕,是否
提起公诉,还应该由检察院审核之后再做决定。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对
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认定和
量刑以的判决为准。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
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犯罪性质和
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
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
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