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可以无限
探视。探视的次数有孩子父母双方自行约定,所以只要双方
协商一致可以无限探视。在男女双方无法就探视权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做出判决,规定探视的次数。
所谓探视权是指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
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