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被他人捡到后卖掉可以找
买受人要回。对于
遗失物并不适用
善意取得,所以戒指的所有人是可以向买受人主张返还的;
所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要求其返还;或者也可以向捡到戒指的人要求索赔。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
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