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
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
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
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